为贯彻落实“房住不炒”“租购并举”等住房政策,防止利用居住小区房屋经营短租带来的治安、扰民等问题,2020年12月24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北京市公安局、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印发《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,本市短租住房按区域实行差异化管理,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住房。允许经营短租房的区域,小区业主将住宅对外短租经营的,应符合本小区管理规约,无管理规约的应当取得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或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。